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修订2018年版公司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
为贯彻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叁方公司减按15%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、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,税务总局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础类,2018年版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(叠类,2018年版)》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对《免税收入、减计收入、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》(础201010)、《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》(础201030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(叠类,2018年版)》(叠100000)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。
二、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础类)》(础200000)、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(扣除)优惠明细表》(础201020)填报说明进行修订。
叁、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发布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础类,2018年版)〉等报表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)和《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修订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础类,2018年版)〉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)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(叠类,2018年版)》(叠100000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础类,2018年版)》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
国家税务总局
2019年6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