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号
根据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公司及产物准入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0号)、《对于修改〈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及产物准入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4号)等相关规定,我部修订了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公司准入审查要求》和《道路机动车辆产物准入审查要求》。现予公布,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公司准入审查要求.辫诲蹿
https://www.miit.gov.cn/cms_files/filemanager/1226211233/attach/20261/8ca6e9e982a043c0814fe85f8181d536.pdf
2.道路机动车辆产物准入审查要求.辫诲蹿
https://www.miit.gov.cn/cms_files/filemanager/1226211233/attach/202512/777659fa33ca4d068639453d58e02c50.pdf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26年1月1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