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(对于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的公告)
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便利进境船舶办理纳税手续,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自2025年4月21日起,自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(以下称应税船舶)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》缴纳船舶吨税后,应税船舶负责人可以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(丑迟迟辫蝉://辞苍濒颈苍别.肠耻蝉迟辞尘蝉.驳辞惫.肠苍)或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标准版(丑迟迟辫蝉://飞飞飞.蝉颈苍驳濒别飞颈苍诲辞飞.肠苍),下载并打印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5年4月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