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
第十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叁次会议对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
(2020年5月28日第十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叁次会议通过)
第十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叁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《对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,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。会议决定,批准《对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,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。
